陕西省地震局2011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陕西省地震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的面试名单以及调剂面试名单,参加我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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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最低合格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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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319001 |
桑艳礼 |
319171190120 |
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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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319001 |
张文冬 |
319139050602 |
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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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319001 |
常伦 |
319161033329 |
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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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319001 |
白顶有 |
319114030709 |
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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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319001 |
马乾瑛 |
147161028427 |
110.1(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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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319002 |
陈向斌 |
164170051928 |
102.3(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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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319002 |
逯永光 |
312170061807 |
102.3(调剂) |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2月22日下午14:30至17:30。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4号(交通指南见附件)陕西省地震局办公楼3楼302室。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2月23日上午。考生必须于上午8:30进入侯考室,侯考室在陕西省地震局办公楼9楼911室。9:00整正式开始面试。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4号(交通指南见附件)陕西省地震局办公楼10楼会议室。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同一职位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的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2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体检安排在2月24日早上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请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2月17日24:00时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到公告邮箱 renjc@eqsn.gov.cn中(注意邮件标题请以“职位代码+姓名”的格式命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面试确认单)。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同放弃面试。
请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2月17日24:00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的书面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我局。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我局将有关情况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面试需要提交材料
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和报考职位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见附件),由于出具证明的单位假期不办公等合理原因,导致部分证明材料无法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的,考生本人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签订限期提交的保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经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准备的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签到、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上以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我局承担。
(三)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要及时告知我局。
(四)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阅。
(五)陕西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联系方式:
电话:029-88465312 传真:029-88465306。
联系人:曹锦岗、寇亮。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4号陕西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710068
(六)陕西省地震局招录公务员工作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29-88465317
陕西省地震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交通指南
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陕西省地震局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4号。
交通路线:火车站可乘6、205、35路公交车至边家村站下车,边家村十字向南约300米,向东转直行约200米。
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样本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校或者所在单位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样本附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因学校或单位放假,提供《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考生,经我局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签订限期提交的保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4、以非应届毕业生及2009、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登记表》(样本附后)一份。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样本附后),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局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签订限期提交的保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7、2009年、201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者,若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而其所报考职位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者,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材料(样本附后)。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考生,经我局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签订限期提交的保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8、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提供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应届毕业生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应届毕业生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面试时提供船员适任证书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在面试确认单上注明适任证书号和签发海事局等相关信息,待面试结束后再根据要求提供适任证书。
9、要求两年基层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10、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经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准备的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
相关样本:
1、报名推荐表
2、考试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失(待)业证明
5、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6、面试确认单
7、放弃面试声明书
(正面)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毕业院校(系):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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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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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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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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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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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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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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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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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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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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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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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和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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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曾任何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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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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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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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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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党组织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综合评价:
院、系党总支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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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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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课程学习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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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年学习成绩 |
第二学年学习成绩 |
第三学年学习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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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上学期 |
下学期 |
课程名称 |
上学期 |
下学期 |
课程名称 |
上学期 |
下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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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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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校
毕
分
办
意
见 |
院校毕分办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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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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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免影响正常录用工作,未经毕分办签章此表无效。
2. “生源”指大学生上大学前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3. “奖惩情况”包括考生大学期间的各种奖励或惩处。学习期间,如获奖励,请学生处审核并将奖状或证书影印件加盖公章后附上。
4. 填写本表“学习成绩”栏后,须盖教务处章,所有学习成绩都必须填写包括选修课,补考课程应注明,如不够可另附页。如有学生个人成绩登记单(表)可附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章),免填此栏。
5. 以上表中内容,在考察时将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关内容如所学专业、奖惩、学习成绩等有明显错误或遗漏,将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后果自负。
考试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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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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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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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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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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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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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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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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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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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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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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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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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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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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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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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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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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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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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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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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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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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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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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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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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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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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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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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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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基层工作经验 |
“三支一扶”大学生 |
西部志愿者 |
大学生村官 |
特岗计划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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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部门 |
部门代码 |
用人司局 |
职务名称 及代码 |
考试所在地 |
是否服从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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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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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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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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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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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关系 |
所在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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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单位、职务"一栏为社会在职人员必填。"学科成绩"为应届毕业生填写。 |
同意报考证明
陕西省地震局:
×××同志,身份证号:×××,系我单位在职人员,其人事档案现由×××保管。经研究,我单位同意其报考陕西省地震局。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注:该证明由有劳动合同关系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具有人员进出审批权的部门出具;人事关系挂靠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劳务派遣人员由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提供。
失(待)业证明
陕西省地震局:
×××同志,身份证号×××,其户籍在XXXX,现系失(待)业人员。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注:该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提供要求
2009年、201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者,若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而其所报考职位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者,按具体情况,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一、2009年、201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如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陕西省地震局:
×××同志,身份证号:×××,200X年X月我校XX专业XX(填写学历)毕业,目前该同志的户籍和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我校,我校2011年仍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为XXXX同志开具派遣证(报到证)。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注:要求加盖学校(非系)学生处或主管学生毕业分配的部门公章。
二、2009年、201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如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要求同时提供以下三种材料:
材料1
派遣证开具证明
陕西省地震局:
×××同志,身份证号:×××,200X年X月我校XX专业XX(填写学历)毕业,根据有关规定,我校2011年仍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为XXXX同志开具派遣证(报到证)。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注:要求加盖学校(非系)学生处或主管学生毕业分配的部门公章。
材料2
档案存放证明
陕西省地震局:
×××同志,身份证号:×××,其人事档案现由XXX保管。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盖章。
材料3
户籍关系证明
陕西省地震局:
×××同志,身份证号:×××,其户口现在XXXXXX。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注: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盖章
面试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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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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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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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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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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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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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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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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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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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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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特困生或低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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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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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面试声明书
陕西省地震局: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你局XXXXX(填写职位代码)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现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
特此声明。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注:1、附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2、该声明传真或邮寄到我局。